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22********6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102民初5145号 |
案号 |
(2021)鲁1102执4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000元,并自2019年6月30日起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向原告支付利息: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2022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剩余借款本息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426元,减半收取213元,保全费35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律师费2000元,由被告孙刚负担,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三、如被告有任何一笔逾期付款,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