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熟市万家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169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11878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4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市金荣建筑安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常熟市沙家浜镇汝标土石方工程队工程款615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逾期付款利息51819元及以欠付工程款61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欠付工程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常熟市万家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市金荣建筑安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常熟市沙家浜镇汝标土石方工程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90元,保全费3670元,合计9060元,由被告苏州市金荣建筑安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市万家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906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苏州市金荣建筑安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市万家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90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时间 |
2022-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培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069471169P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沙家浜镇金唐市路33号5幢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