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02********28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203民初4349号
案号
(2021)皖0203执34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颜娟欠原告陈檬人民币44600元,被告于2021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3000元,直至所有欠款还清时止;二、若被告颜娟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则视为上述债务全部提前到期,原告陈檬可即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7.50元,由被告颜娟负担。双方当事人均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16
发布时间
2022-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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