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3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2民初11275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7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殷超尚欠原告徐逞烽借款本金12.85万元,原告同意被告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的每月30日前(2月为28日前)各归还6000元,于2023年7月30日前归还2500元。二、被告自愿承担逾期还款违约金4万元,于2023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7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2021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四、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定履行,原告可就上述一、二、三项之和未履行部分全额申请法院执行。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2-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