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02********21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102刑初309号
案号
(2021)桂1102执27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黄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33年9月19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黄楷退赔被害人廖显中人民币485100元;退赔被害人陀焱群人民币464650元;退赔被害人吴永谭人民币80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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