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522********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23民初363号
案号
(2021)赣0823执9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峡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晓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林实劳务费8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实际所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1年4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止;二、驳回原告林实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38元,保全申请费955元,合计3093元,由原告林实负担215元,被告朱晓东负担287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峡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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