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博行者皮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5********90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21民初1367号 |
案号 |
(2021)湘0521执20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湖南省博行者皮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市支行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29505.87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8.4825%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违约金5万元;被告李秋元、仇雪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市支行对被告湖南省博行者皮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邵东市开发区绿汀大道以东、双兴路以西博宇19栋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ds01室,不动产证号为:湘(2018)邵东县不动产权第0008810、0008809、0008808、0008807、0008806、0008805号和湘(2019)邵东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983号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3503.5元,由被告湖南省博行者皮具有限公司、李秋元、仇雪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秋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1053859900E |
登记机关 |
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两市塘办事处绿汀大道与民旺路交叉口隆源中小企业创业中心6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