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6********08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2民初3314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7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江苏华大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保证金3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至本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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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学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00060436084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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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滨州高新区青田办事处新八路以南、高六路以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