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2********6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003民初2383号 |
案号 |
(2021)湘1003执20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李梦佳与被告陈飞于2019年10月30日签订的《郴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由被告陈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梦佳人民币8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陈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