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丽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1********4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8101民初187号 |
案号 |
(2022)黑8101执恢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泉岭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淼、于丽静、袁永给付原告张连生借款本息合计250000元(于2020年至2023年每年11月1日前给付62500元);二、如逾期,被告袁淼、于丽静、袁永需支付按本金200000元、月利率1%、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袁淼、于丽静、袁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泉岭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