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军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322********0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3民终230号
案号
(2021)粤1322执37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二、第一被告博罗县罗阳镇汇科建材机械加工部和第二被告蓝军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惠州中润环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退还款项人民币125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货款1251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3月30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2-0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