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惟普达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0B9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322民初992号
案号
(2021)粤1322执3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0218604022】。一、被告惠州市惟普达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金海返还货款押金133178元、装修款7500元,合计140678元,并支付从2020年12月1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利息(以140678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受理费3128元(原告已交),由原告负担1128元、被告负担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时间
2022-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焕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4UMA0B9A
登记机关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委会戴屋组小海龙(土名)B栋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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