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口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32民初51号 |
案号 |
(2019)冀0732执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梁爱平(原告前妻)与张家口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张家口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温斌购房款478620元,并赔偿损失478620元。三、驳回原告温斌要求被告李兆民、董军承担连带责任之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372元,由被告张家口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037857303440 |
登记机关 |
桥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西街13号金华怡园小区第3幢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