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2********1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222民初140号 |
案号 |
(2022)黑1222执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薇,蒋鹏共同给付原告,李影借款本金12,943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元,公告费560元,由李影负担57元,唐微,蒋鹏负担6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