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艳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84********1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84民初2623号 |
案号 |
(2022)黑1084执恢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苗艳生于****年**月日前给付原告宁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56727.11元,合计106727.11元。2019年9月16日以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2937%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借款时止;二、案件受理费2434元,减半收取计1217元,由被告苗艳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