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季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128********016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703民初1685号
案号
(2021)粤0703执100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214615140】。被告蒋季玲、唐亚维分六期向原告江门市大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95182.01元,第一期定于....第四期定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款项人民币3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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