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传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5********2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005民初782号 |
案号 |
(2022)黑1005执恢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德明偿还原告胡广波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3月17日止的利息12000元,合计212000元;2020年3月18日起以后的利息按实际发生额以月息一分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上述钱款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郑殿文、王贵君、郭传花、王相殿、佟治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