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黎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75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123民初836号 |
案号 |
(2022)赣1123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鄢清华、廖黎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尤伦仙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292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