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杰翔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1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302行审191号
案号
(2022)粤1322执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1219606468】。准予强制执行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博人社监字[2020]第02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即(1)被执行人惠州市杰翔玻璃有限公司应足额支付魏明礼等4名员工2019年3月份工资共10239元;魏明礼等4名员工2019年4月份工资共13857元;魏明礼等4名员工2019年5月份工资共12500元;魏明礼等4名员工2019年6月份工资共12857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7月份工资共19357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19年8月份工资共22268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19年9月份工资共21357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19年10月份工资共16664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19年11月份工资共20428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19年12月份工资共21536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20年1月份工资共19203元;魏明礼等4名员工2020年2月份工资共10083元;魏明礼等2名员工2020年3月份工资共12036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20年4月份工资共19357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20年5月份工资共24500元;魏明礼等5名员工2020年6月份工资共23357元,以上合计工资共279599元。2、惠州市杰翔玻璃有限公司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拖欠的工资,在整改的期限内,惠州市杰翔玻璃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现责令惠州市杰翔玻璃有限公司按照应付金额279599元百分之五十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139799.5元赔偿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中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096289143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东头下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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