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郴州宏源塑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91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1022民初16号
案号
(2018)湘1022执1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郴州宏源塑业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段绿水货款1400 000元,支付截止2019年6月底的利息341 000元,合计1741 000元。该款于2018年1月起至2019年5月止,每月28日之前付100 000元,剩余款项41 000元于2019年6月28日前付清。上述欠款如任一期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原告段绿水可就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郴州宏源塑业有限公司自愿在2018年2月16日之前支付原告段绿水财产保全担保费1541元、诉讼代理费3 000元。三、被告谷忠诚、谷忠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8 669元,减半收取计9334.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 000元,合计14 334.5元,被告郴州宏源塑业有限公司、谷忠诚、谷忠信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章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02-06
发布时间
2018-03-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骆小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8107918194XG
登记机关
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资兴市江北工业园高山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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