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2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102民初5511号
案号
(2022)鲁1102执3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丁凯与被告辛兵签订的涉案《红星场地租赁合同》于2021年5月26日解除;二、被告辛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丁凯租金945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945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3月10日起计算至租金实际返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丁凯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1230元,由原告丁凯负担154元,由被告辛兵负担10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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