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1********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11民初1749号 |
案号 |
(2022)黑0111执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韩亚东损失15072.4元;二、驳回韩亚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9元,由韩亚东负担51元,由许文负担1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