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艳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02********1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103民初1451号 |
案号 |
(2021)豫1103执1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本金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任参佰壹拾元零参角玖分(y258,310.39)、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罚息从2019年03月09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利率按双方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即以漯河市郾城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辽河路支行贷款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