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03********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5民初3770号
案号
(2021)苏0505执1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各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700000元,支付利息罚息341460元(计算至2020年6月19日)及后续利息(自2020年6月20日起以7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一点六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各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损失49143元3、各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7308元;4、以被申请人二、三名下位于友联一村11幢107室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1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5、各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各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2-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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