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滨州市安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 商初字第133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鲁0502执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滨州市安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东营开发区华英钢材销售处货款及违约金150万元;二、驳回原告东营开发区华英钢材销售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80元,减半收取12040元,由原告负担3679元,被告负担836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07 |
发布时间 |
2016-04-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庆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025819379177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滨州市滨北办事处梧桐四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