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滨州市安顺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19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602民初5009号
案号
(2017)鲁1602执13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滨州市安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丁敏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2年4月12日起至本判决履行之日止,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7 540元,减半收取3 770元,由被告滨州市安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8-23
发布时间
2018-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顾庆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2581937917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滨州市滨北办事处梧桐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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