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博罗县鸿银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34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322民初215号 |
案号 |
(2022)粤1322执恢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止2021年1月20日,两被告共拖欠原告借款本金800000元以及利息99333元,本息共计899333元。该款由两被告在2021年1月28日前支付48000元,在2021年2月12日前支付51333元,剩余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0元为本金,自2021年1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在2021年5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欠款本息,则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剩余未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被告还清款日止;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位于博罗县龙溪镇龙桥大道555号嘉鸿广场一期商业a区4层31商铺,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06233号,以及位于博罗县龙溪镇龙桥大道55号嘉鸿广场一期商业a区5层01商铺,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06234号房产的拍卖、变卖款享受优先受偿权。三、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975元,律师费15000元,由被告承担。该款由被告在2021年2月12日前付清给原告。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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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小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2562574348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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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罗县龙溪镇夏寮管理区大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