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建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1********2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327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2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瞿建顺同意向原告贾金霞返还借款本息共计156万元,该款于2020年8月31日前还款30万元,于2020年12月12月31日前还款30万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还款3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款30万元,下余36万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900元,由被告瞿建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30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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