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01********04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02民初7335号
案号
(2022)皖1202执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强、朱勇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共同偿还原告王刚欠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被告朱强、朱勇于2022年5月1日之前共同偿还原告王刚欠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如被告朱强、朱勇不能按期履行,原告王刚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朱强、朱勇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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