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04********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104民特70号
案号
(2022)豫1104执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伟停拖欠赵运田劳务费1530元,定于2021年12月25日前还清。二、赵运田收到劳务费后,双方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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