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国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04********05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804民初474号
案号
(2022)黑0804执恢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国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占莹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3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冯柏岩在抵押物(佳木斯市郊区英伦蓝爵3号楼2单元202室、产籍号为1-0609-078-020202号)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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