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益兴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104民初2332号 |
案号 |
(2020)豫1104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漯河市益兴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漯河市汇泉胶粘剂有限公司财产损失301700元。二、驳回原告漯河市汇泉胶粘剂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00元,鉴定费7000元,共计13900元,由被告漯河市益兴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付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60207792Y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南段民营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