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31********3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9民初298号 |
案号 |
(2022)赣1129执恢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国强尚欠原告张平城购地预付款5万元,原、被告均表示认可。二、此款被告刘国强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余款20000元被告刘国强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原告张平城表示同意、三、原告张平城承诺若被告按上述还款约定的时间足额清偿欠款,原告张平城自愿放弃利息。若被告未按照上述还款约定的时间足额清偿欠款,则被告从违约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被告刘国强表示同意。四、被告刘国强承诺严格按上述还款约定的时间足额清偿。如有违约,一期违约视为全期违约,原告张平城可以对未还欠款全部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