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犀牛砂纸砂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L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221民初1560号 |
案号 |
(2020)鄂1221执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南省犀牛砂纸砂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武汉七彩佳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581800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1MA4L16JB6Q |
登记机关 |
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两市塘办事处灵泉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