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英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4********32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24民初2146号
案号
(2021)粤1224执1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梁英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97700.85元和违约金(违约金计至2021年7月5日为522.54元,2021年7月6日起的违约金以实际欠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至涉案租金清偿之日止);二、限被告梁英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元;三、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梁英帅名下的粤adv6085瑞驰牌轻型封闭式货车行使抵押权,以上述车辆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集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6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