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文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1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鸡东商初字第61号 |
案号 |
(2022)黑0321执恢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文鹏、黄春丽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郭金辉借款本金23000元,借款利息4660元,本息合计27660元。被告徐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徐达承担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宋文鹏、黄春丽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