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22********1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6民初31370号
案号
(2022)津0116执4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磊共欠原告刘强劳务费35000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15000元。如被告某一期逾期给付,原告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双方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0元,由被告承担,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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