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322********1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6民初31370号 |
案号 |
(2022)津0116执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磊共欠原告刘强劳务费35000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15000元。如被告某一期逾期给付,原告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双方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0元,由被告承担,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