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光速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886H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322民初5755号
案号
(2022)粤1322执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1215607063】。法院判决:一、被告广东光速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市惠城区鹏诚通信实业工程部支付工程款1663136元及利息(利息以1663136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付清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0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广东光速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市惠城区鹏诚通信实业工程部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55000元。三、被告广东泰恒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杨沁航应对上述第一、二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0623.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为25623.22元,由被告广东光速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泰恒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杨沁航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沁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727054886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观华区观背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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