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来宾永鑫宏盈纸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3********87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302民初3056号 |
案号 |
(2021)桂1302执恢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来宾永鑫宏盈纸业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龙胜各族自治县银龙滑石制品厂货款162450元;二、被告广西来宾永鑫宏盈纸业有限公司从2017年8月25日起支付给原告龙胜各族自治县银龙滑石制品厂货款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624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本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703元,减半收取即1851元,由原告负担84元,被告负担1767元,由被告在履行前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多预收的1852元,由本院办理退还手续。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如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00077149874C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来宾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