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家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6********1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302民初3640号
案号
(2021)桂1302执38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家业偿还原告莫强宁借款20000元,定于2021年11月7日前还清;二、被告黄家业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给原告莫强宁,并定于2021年11月7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黄家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14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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