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褚云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31********3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223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黑0223执1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依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褚云涛、朱永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武殿坤、赵凤芝、武铭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各项损失合计187166.10元;二、驳回原告武殿坤、赵凤芝、武铭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68.18元,由原告武殿坤、赵凤芝、武铭佑共同负担524.86元,由被告褚云涛、朱永贵连带负担4043.32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