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04********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舟仲网字第71号 |
案号 |
(2021)冀0684执2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贺鹏向申请人杭州脚本信息基数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商品买断价格3037.08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3037.08元为基数按0.065%/天为标准从2021年4月3日开始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申请人贺鹏向申请人杭州脚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仲裁服务费80元;三、本案仲裁费30元由被申请人贺鹏承担。由于申请人已全额预交本案仲裁费,被申请人贺鹏在履行本裁决书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杭州脚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