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秀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30********15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8民终867号
案号
(2022)晋0802执恢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建鹏、秦秀珍、运城市金鹏塑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卫开明偿还借款本金125.5万元、2018年12月31日之前欠付的利息259100元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9%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冯泰岩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98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4981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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