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祥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01********4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602民初4220号
案号
(2022)鲁1602执3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尹祥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方款3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保全元,共计4920元,由被告尹祥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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