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01********0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91民初14009号
案号
(2021)苏0591执81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朱勇结欠原告江苏新耀商业管第2页共2页理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元,该款由被告分两期支付给原告,即于2021年11月27日前支付原告100000元,于2021年1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剩余的5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709元,由被告朱勇负担,被告在2022年12月1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款项由被告支付到原告账户:户名江苏新耀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账号10551101040025271;三、被告朱斌对被告朱勇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中被告有任一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的,被告所有未到期款项全部立即到期,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归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原告放弃其他诉请,上述款项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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