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东县黄埠诚星鞋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4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120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2执14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15616074】。一、限被告惠东县黄埠诚星鞋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彩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3566.7元;二、限被告惠东县黄埠诚星鞋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彩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73566.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0,从2020年8月24日计至货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陈凡平在被告惠东县黄埠诚星鞋厂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904元,原告东莞市彩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惠东县黄埠诚星鞋厂、陈凡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凡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3572449778T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东县黄埠镇新兴三路三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