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2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执恢25号 |
案号 |
(2020)鲁0102执1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本金29998593.3元,二、被告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利息4056065.24元(利息计至2016年9月21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付);三、被告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邹诚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履行本判决义务后,有权向被告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入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履间的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0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氧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孟令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00724286526U |
登记机关 |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