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庆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23********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104民初4096号 |
案号 |
(2021)豫1104执2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庆伟于2021年10月4日之前支付原告赵铁权货款73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李庆伟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