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乐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7********2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7刑初353号 |
案号 |
(2022)赣0827执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乐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