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乐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7********2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27刑初353号
案号
(2022)赣0827执2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遂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乐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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