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领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X06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524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皖1524执4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州市领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安徽金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61050元,并自2021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5.005%支付利息损失至本息还清止;二、被告张添伟对上述第一项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徽金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21元,减半收取1760.5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280.5元,由被告惠州市领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添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添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53RXX06A
登记机关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第二工业区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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